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班主任考核的通知
2018年11月15日 00:00 发布人:学工办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班主任管理工作,全面客观地评价班主任的工作,进一步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浙科院党发〔201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2018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考核对象:
全校担任2017-2018学年的班主任
  • 考核组织:
学院成立考核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书记)为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学院班主任工作的考核。
  • 考核办法和要求
      (一)考核办法:
       1.通过个人总结、学生和学院评价等方式进行。
       2.班主任填写考核表,由学院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班主任工作学院评价考核办法》,考核指标要充分体现班级学生的考试及格率、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各类学科竞赛获奖、科研、考研、自修学习、课堂纪律、寝室文明建设等情况,要重点考核班主任与学生的思想交流、班集体建设、关心学生学习等情况。
       3、班主任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本学院班主任总数的10%。
     (二)考核要求:
       1.班主任在工作中对学生应实行“方向性、全面性、情感性、疏导性、民主性、集体性和表率性”的工作原则。每学期(年)初,根据学院的有关文件和院领导的要求开展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并定期对照,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2.各学院班主任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学院学工组和党政领导根据每个班主任所做的实际工作和班级实际效果两个方面综合考评,并召开学生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后确定初选名单。
  • 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班主任根据考核要求进行工作总结,填写《班主任工作考核表》,将《考核表》和《班主任工作手册》一起上交本学院。
       2.学生评价:考核小组组织班级学生对班主任工作的满意度进行评议,毕业班班主任此项考评可由二级学院负责就业的辅导员给予评价。
       3.学院评价:考核小组根据学院评价考核办法,组织学院有关领导、辅导员、班级任课教师等有关人员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评议。学院评议要以事实为依据,参考《班主任工作手册》等工作记录,也可以集体听取班主任工作汇报。毕业班的就业率应作为该班级班主任考核的重要指标。
       4.等级评定:学院根据班级及其学生的奖惩情况给班主任相应的考核后,按考核给班主任工作评定考核等级,评定考核等级可以适当考虑不同年级的具体情况。
       若班级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和严重违纪事件的,班主任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
  • 上交时间
       请于11月20日前把《浙江科技学院班主任考核表》纸质、《2017-2018学年班主任考核人员汇总表》(电子和纸质)和《2018-2019学年班主任信息统计汇总表》(电子和纸质)盖章交C2-501。
                                                          
附件1
《浙江科技学院班主任考核表》

附件2
2017-2018学年班主任考核人员汇总表

附件3
2018-2019学年班主任信息统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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