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2024年06月07日 15:59 发布人:李珊珊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及《浙江科技大学关于印发教职工出国(境)进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浙江省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研修项目的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24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计划选派70人,由各项目实施高校选派为主,其他省属高校选派作为补充。具体选派项目、专业、名额等信息见附件1。

二、选派方案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2)访问学者:12个月;

3)博士后:12个月。

2.选派学科专业

国家留学基金委明确了各获批项目的选派学科及留学单位,详见附件1;请申请人仔细阅读,并确定本人所在学科、专业及拟留学单位获批项目的推选范围内。

三、选拔主要条件

1.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优先支持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2.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及外方合作者简历(需合作者本人提供和签名,导师简历原则上不超过一页),邀请函具体要求见附件2中的说明。

3.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见附件3),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如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

4.符合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规定(具体可通过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四、其他的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6月22日-6月23日

2.请各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需要推荐出国留学申报人选。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选派类别须符合年度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的规定(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询:http://www.csc.edu.cn)。

申请人须提前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方可申报,如无正式邀请函不予申报该项目。由于人员录取后需办理相关手续及签证事宜,建议邀请函上派出时间在2024年11月以后。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2024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须在邀请函中明确派出时间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

五、选派办法及时间安排

1.选派方法

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阅评和初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录取。

2.时间安排

6月22日-6月23日:网上申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注意务必选择“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如选错项目将无法调整),按照《关于准备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见附件2)准备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请各申请人认真阅读《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见附件6),确保网报成功;

6月24日-6月25日:各学院审核修改材料上交;

6月26日-6月28日:学校组织评审、公示;

6月29日前:学校统一上报纸质和电子材料;

7月10日前:省教育厅组织初审,确定参加终审的候选人并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8月底前:公布录取结果, 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10月:符合派出条件人员,网上办理派出手续,陆续派出。

3.外语未达标的被录取人员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WSK考试及其他认可的外语水平考试。(有意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

六、项目经费

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经费核算办法及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协议,地方合作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承担。

七、项目管理

人员录取后,按照国家公派留学要求持因私护照办理出国手续,在外期间,纳入国家公派统一管理。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按申请人员填报的志愿进行评审录取,不受理变更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等申请。

2.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省教育厅也将对随意放弃录取资格的教师及派出情况不理想的高校进行通报处理。请申请人充分考虑工作、家庭等实际情况,确定可按期派出再行申请,以免影响项目实施及个人发展。

八、其他有关要求:

1.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获批项目的选派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并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培养计划,积极鼓励和支持本单位教师申报。

2.申报教师请在6月23日前务必完成网上报名。各学院(部)填写单位意见及汇总《2024年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4),6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以及单位推荐意见的电子版(不超过500字)、申请表电子报人事处,须将每位申请人的书面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一式2份),申请表原件第一页粘贴彩色照片(1寸免冠、光纸正面),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2。

3.有关选派要求、注意事项,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http://www.csc.edu.cn/)或者教育厅网站专栏(http://www.zjedu.gov.cn)进行有关申报指导。

4.其他常见问题可查看《常见问题解答》(附件5)。

联系人:周芳吉,电话:85070281

附件:

1.浙江省已获批地方创新子项目信息一览表

2.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准备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3.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4.2024年地方合作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

5.常见问题解答

6.2024年“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

人事处

2024年6月7日


附件资料


打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