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出国进修计划的通知
2022年11月11日 09:52 发布人:李珊珊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教职工出国(境)进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科院人[2016]1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做好2023年度教职工出国进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国进修项目包括:留学基金委的面上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等。

二、出国进修的身份为高级访问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等。

三、申报各类出国项目到校工作3年以上及完成首聘期考核,并符合各类具体项目选拔的其他条件。

四、各单位(部门)根据出国合作项目及学科与专业建设或者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组织教师认真填报《2023年度教师出国进修计划表》(见附件),于202211月20日前将计划表(负责人签字并部门盖章)交人事处,电子表格请发1113067468@qq.com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5070281

附件:2023年度教师出国进修计划表


人事处

202211月11



附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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