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领军人才培养计划评选实施办法(浙科院人〔2022〕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数量
评选数量:科大领军人才3名左右、科大拔尖人才10名左右、科大青年人才20名左右。同层次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包括已享受学校同类型相应层次),例如入选过原科大青年英才培养计划,不能申报科大拔尖人才培养计划。
二、评选条件
申报人须为本校在编在岗人员,重点向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倾斜,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学术规范,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2.专业知识扎实,创新潜力大。在本学科前沿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成果,或对本学科领域、相关学科方向的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有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潜质。
3.科大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紧缺专业人才或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科大拔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科大青年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新引进的教师需完成首聘期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方能申报,考核优秀,学院可优先推荐。
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近五年,基本业绩条件如下:
科大领军人才:业绩总分值达18分及以上,其中需具有2项分值之和达15分及以上的科研业绩。
科大拔尖人才:业绩总分值达15分及以上,其中需具有2项分值之和达11分及以上的科研业绩。
科大青年人才:业绩总分值12分及以上,其中需具有2项分值之和理工类为8分及以上,人文社科类为6分及以上的科研业绩(至少1项非论文类)。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
2.各学院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做真实性审核,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学术水平和学术能力审核;申报人所在党支部及学院党委对其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情况审核;
3.申报人申报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党委会)通过,公示3个工作日后上报人事处(对同一类别有多个申报人选的请各单位根据其综合表现予以排序);
4.学校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5.召开校内外专家评审推荐会,评议审专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3。
6.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
校纪委对评审过程做全程监督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6月30日上午11:0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各1份报送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邮箱:rsc@zust.edu.cn。
1.《浙江科技学院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人选汇总表》
2.《浙江科技学院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
3.佐证材料(使用A4纸装订成册)
4.学院推荐情况说明(A4纸质稿,党政领导双签,学院盖章)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应对申报人师德师风严格把关,如有违反师德师风问题的一票否决。
2.各学院学院在递交推荐情况说明时,须将申报人排序及学院公示情况包含在内。
联系人:宋宁华,联系电话:85070153
人事处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