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在线申领并发放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
2022年06月10日 16:28 发布人:李珊珊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在线申领并发放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2号),在全省开展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在线申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教师发放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线申领范围和对象

在线申领电子证书的范围和对象为:按照《关于做好〈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浙教人〔1998146号)规定纳入《荣誉证书》范围的各省部属高等学校的专任教师。

二、在线申领办法

1.符合条件的教师先登录“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http://jiaoshi.zjedu.gov.cn/进行个人信息的维护,把个人任教经历准确无误地录入系统,联系人事处卢老师审核。

2.符合申领条件的教师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或“浙里办”搜索“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进行在线申领,经与“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教师信息自动核验通过,按《关于下放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审核发放权的通知》(浙教人〔2014139号)规定审核权限在线审核同意后,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申领教师并提供电子证书链接,申请教师即可在线领取电子证书。

三、在线申领实施时间

自文件发布的之日起,教师本人可在符合申领条件的次月,按规定办法在线申领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效力与原纸质证书相同,已申领纸质证书的教师原证书依然有效。

四、其他说明

1.持有电子证书的教师和与持有纸质证书的教师享受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规定的同等权益。

2.各申请的教师实事求是维护相关信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视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因在线实时申请,各位申请的教师完成申办后及时联系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审核。

4.各二级学院在电子发放过程中要切实增强改革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提醒并指导符合条件的教师做好在线申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在申请过程中,如“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遇到账号、密码、信息审核等问题联系卢老师,联系电话:85070282。

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业务联系人:祝霞 联系电话:85070152

人事处  

2022年6月10日


附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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