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探索实施导师制的通知
2020年12月07日 13:54 发布人:教务办 阅读次数:    

信息学院在2014-2018级同学中实施了导师制,取得了一些成效。为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优秀专业教师在学生培养过程中的引领作用,增进师生交流,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实施个性化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继续实施导师制。结合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和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现就本次师生双向选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师自愿参与。教师参与情况以专业、系为单位已汇总提交学院。导师信息公布在:师资队伍教师风采_浙江科技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https://itee.zust.edu.cn/szdw/jsfc.htm。需要更新信息的老师,请联系学工办张老师85070300。

2.学生自愿参与。此次导师制面向2019信息学院在读普通本科生。学生的基本信息导入到双向选择系统,除学号、姓名、性别、年级、专业、生源省份外,还包括上一年学业绩点、19-20年综测排名、是否退学警示、是否学业预警、是否复学、是否转专业、是否退伍返校等信息,三位一体招生、民族预科招生、获奖情况、实习经历等其他情况学生可以自行备注。

3.双向选择。学生可以在本专业教师和未限定专业教师中选择导师,3个志愿+是否服从调剂,导师可选择接受或拒绝学生,原则上每个导师指导学生上限为5人,学院、专业最后统一调剂。退学警示、学业预警、复学、转专业、退伍返校、等情况学生提前增加一轮选择机会,即使在没有导师选择的情况下,学院平均分配给导师。

4.导师工作每年度末进行一次考核,导师提交工作指导记录及总结材料到教务办梁老师。学院负责考核,分为不合格,基本合格,合格和优秀。考核合格者学院将给予工作量补贴。考核具体细则详见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

5. 导师制双选时间:128-1210日为学生第一轮选择时间,面向退学警示、学业预警、复学、转专业、退伍返校等情况学生,导师确认学生时间为1211日为第一志愿选择时间,1212日为第二志愿选择时间,1213日为第三志愿选择时间。1214-1216日为学生第二轮选择时间,面向所有同学,第二轮导师确认学生时间为1217日为第一志愿选择时间,1218日为第二志愿选择时间,1219日为第三志愿选择时间。

6.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学生联系负责人:马老师办公室C2-503,联系电话:85070300

操作详见附件1通知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0127

 

附件:
1.
关于继续探索实施导师制的通知(12.7).docx
 
2.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2019.pdf
 
3.
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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