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高新杯”创业大赛通知
2014年12月02日 00:00 发布人:信息学院 阅读次数:    

        201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到,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数量继续增加,就业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在2014年至2017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为鼓励更多具有创业梦想的大学生,让他们进入这个优质的创业平台,为了提供更好的资源让大学生实现创业梦想,浙江科技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联合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组织举办“高新杯”创业大赛。通过比赛的形式,挖掘出一批有创业目标、创业计划以及创业精神的创业型人才,辅助他们实现自己的创业梦。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 创业, 创梦想

二、报名条件

1)参赛对象:浙江科技学院全体学生。

2)队伍设置:选手以团队(4-9人)形式参加比赛。每人最多可以同时参加两个团队,但是只能担任一个团队的负责人。

3)作品要求:参赛作品应与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相关,定位为有一定市场前景的创业项目。如一项发明创造、技术专利或服务,并围绕这一技术、产品或服务完成一份具体、完整、深入的创业计划。

4)产权要求:参赛团队拥有参赛项目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活动流程

1)第一阶段:报名及初审(即日起至12月10日)

各参赛队伍于截止日期前提交报名表(附件1)和参赛文本至指定邮箱。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评选出符合要求的参赛作品进入复赛。所有进入复赛的作品团队将给予参赛奖鼓励,评审标准详见“高新杯”创业大赛文本评审标准(附件2) 初赛结果将于12月12日在信息学院网站:http://itee.zust.edu.cn“学科竞赛”专栏公布。

2)第二阶段:复赛(12月20日)

复赛阶段,参赛队伍需进一步完善自己的创业计划,比赛时将采用PPT演讲并答辩的方式,并评选出10个团队入围决赛,评审标准详见“高新杯”创业大赛答辩评审标准(附件3)。

3)第三阶段:决赛(12月28日)

决赛阶段,团队的创业计划须做到完整并可立即实施。决赛当日参赛团队需着正装,决赛采用PPT演讲并答辩的方式,并将在现场由大赛评委评选出“高新杯”创业大赛获奖项目。

注:以上形式若有修改将会以短信方式通知。

四、奖励形式

一等奖2名(每支队伍将获得奖金5000元)

二等奖3名(每支队伍将获得奖金3000元)

三等奖5名(每支队伍将获得奖金2000元)

参赛奖若干名(每支队伍将获得奖金300元)

五、报名方式

信息学院网站http://itee.zust.edu.cn“学科竞赛”专栏或者加入QQ群375648263(高新杯创业大赛)下载附件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并附上参赛初稿发送电子稿邮件至itee_zust@126.com。

附件下载

 

 

 

                             浙江科技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2014.12.01

打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