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各位老师:
接学校通知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浙科院教[2019]5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开展2023级学生学业导师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导师须学习宣传学校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须与学生见面,明确学业导师工作安排和要求;
2. 新申请导师的教师请于2024年10月11日前填写《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申请表》(见附件1)交教务办,逾期不候,已被聘任为导师的教师无需填写;
3. 已被聘任为学生学业导师的请根据2023-2024学年工作开展情况填写《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考核表》(见附件2)并于2023年11月15日前交学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
4.学院会在双选系统和学生动员工作安排好后进行2023和2024级学生和学业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具体事项后续通知。
学业导师是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高尚师德师风的重要体现,是每一位教师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各二级学院的学业导师制度的制订、落实、实施情况将作为2024年度考核二级学院完成“学校运行与质量保障指标”的一项内容。
根据教务处安排,年终二级学院将本学院2024年度学业导师工作开展情况(不超过3000字)报送至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考核。
附件1 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申请表(XX学院)
附件2 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考核表(XX学院)
信息学院教务办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