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10月14日 09:29 发布人:教务办 阅读次数:    

各位老师转教务处通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97号)(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有13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名额(其中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不低于2)。请各学院(部)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组织做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要围绕我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期间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突出当前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围绕“四新”建设、课程思政、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涉外法治和非通用语种等紧缺人才培养、教学数字化、现代产业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鼓励跨学科、跨校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

“十四五” 教学改革项目分教学改革项目和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两大类,其中教学改革项目按教学改革分11个领域:“大思政”教育、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创新创业教育、教育教学数字化、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改革、教学综合改革,学校最后推荐的项目将在这11个领域进行综合考虑。

二、申报立项名额

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部门、教辅及直属机构的推荐名额见(附件4)。中层及以上干部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本部门推荐数额的50%,不足1的按1算。

三、申报要求

教学改革项目要聚焦教学,向一线教师倾斜,强化人才培养质量意识,为积累和培育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做好准备。同时,要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统筹和整合,加强团队合作,重点设计和推进彰显我校特色的改革项目。

项目组全体成员需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项目主持人限 1 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含课程思政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十三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中“不通过”或“暂缓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凡有在研的校级及厅局级教学改革项目,未按期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申报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为了保证我校申报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达到教育厅不低于2项的指标要求,请意向申报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的老师于1016之前报汇总表电子稿给我,我报教务处

各申报老师所有申报材料,202210月19日前将电子稿和纸质稿报教务办。

学校进行初评,部门内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名额排序上报给教务处。

五、项目周期和结题要求

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结题要求公开发表相关研究内容的教改论文2篇及以上(至少1篇为教育类核心期刊文章,一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可等同于1篇教育类核心期刊文章)。项目结题采用的论文要求项目号必须为第一标注。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 五”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97号)

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3.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

4.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名额分配表

附件

 

 

教务处  

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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