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浙科院教[2014] 37号)文,本学期的教师自评将于2020年6月12日开始,至2020年6月21日结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教师自评
根据文件、教务处调研及多次教师座谈会的意见反馈,教师自评采取网上评价的方式,任课教师在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21日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完成自评(操作方法见附件3,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自评指标及分值含教学反思)。每学期都有教师因疏忽而漏评而影响评教分的现象,请务必提醒教师及时进行自评工作。
3.评价学生控制的功能
任课教师在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21日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在自已所任教班级的学生中选择至多10%的学生,这些学生的评教成绩不统计到教师的评教成绩。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自己的选择。(操作方法见附件3)
*教师不进行自评,该部分分值为零。
4.评价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与教务处杨守仙联系,联系电话:85070129。
本次评教工作各环节时间安排紧凑,务必请各位教师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完成。
附件:
教务办
20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