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的通知
2022年11月11日 09:49 发布人:李珊珊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教职工在职培训进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院人[2016]1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做好2023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修形式包括:在职(定向或委培)博士研究生、工程硕士、高校教师等在职硕士研究生、本专科、博士后等。

二、进修的专业必须与所从事的学科、专业相一致。

三、中层干部进修需组织部意见,辅导员进修需学生处意见。

四、各单位(部门)根据学校发展、学科专业建设等需求,认真审核教师填写的《2023年度教职工学历学位进修计划表》(见附件),于202211月20日前将汇总的计划表(负责人签字并部门盖章)交人事处,电子表格请发1113067468@qq.com。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5070281。

附件:2023年度教职工学历学位进修计划表


人事处

202211月11日



附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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