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本学期定于第9周、第10周(11月4日~11月17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是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请各学院(部)结合《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规定和要求,本着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对本学期开学以来的各项教学工作落实情况和日常教学秩序进行认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培养方案,检查各教学环节落实情况。请各学院(部)对照培养计划和本学期各专业教学安排进程表,对各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强化实践教学成效,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有效融入专业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日常教学秩序检查。各学院(部)要对本部门所开设课程做好全面的检查,实施“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的课堂教学。着重检查课堂的教学秩序、学生的到课情况、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融合、教学执行情况(包括教学日历、教案、教材(是否依照教材审核选用标准和程序选用教材情况;马工程重点教材使用情况)、作业等)。
3.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检查。请各学院(部)积极开展层教学组织(课程组、系、教研室)建设、督促开展教研活动。主要检查是否已经开展教研活动,是否有教研活动记录本记录,确保教研活动开展常态化。
4.师德师风建设及教风学风检查。学院(部)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各环节中,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和品德修养的培养,教育引导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请各学院(部)组织开好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认真听取学生、教师对教师发展、教风学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含照片,文字以宣传报道稿组织)。
5.组织开展“上好一堂课”活动。请各学院(部)组织做好教学观摩,为三年内的新教师开展磨课活动,做好干部听课和教师间相互听课,尤其是上学期评教排名后10%教师要重点帮扶。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要求各学院(部)领导听课不少于2次,各系(教研室)主任、各班主任、辅导员等听课不少于4次,以切实掌握、了解教学情况和学风状况。
6.组织开展近三年(2022-2024)的教学文档自查。请各学院(部)按照“教风学风建设专项行动”要求,落实教学文档梳理及整理,组织专班对各专业进行教学文档的自查自纠工作。
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学院(部)要对本部门的期中教学检查进行总结,于11月25日前将以下总结材料交至监评中心。
1.将期中教学检查报告书(附件1)和课堂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及纸质稿交监评中心;
2.将期中听课情况统计表(附件3)电子稿及纸质稿,以及听课记录表(附件6)扫描后的电子稿交监评中心。
3.将上学期评教排名后10%教师课程的听课情况统计表(附件4)电子稿及纸质稿,以及听课记录表(附件6)扫描后的电子稿交监评中心。
4.教师个人所填写的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附件5)请各部门自存备查。
联系人:杜奕成(85070129),电子稿发至联系人钉钉 ,纸质稿送至图西209办公室。
各专业请11月20日前把1、课堂教学检查汇总表2、上学期评教后10%教师听课情况统计表3、学生和教师座谈会纪要4、听课次数(听课记录表不做要求,可以期末或下学期初交)交到教务办。
附件: 1.期中教学检查报告书
2.课堂教学(或实验开设)检查情况汇总表
3.期中听课情况统计表
4.上学期评教后10%教师课程的听课情况统计表
5.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教师用)
6.浙江科技大学听课记录表
监评中心、教务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