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第二批新工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推荐及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转)
2024年01月24日 15:57 发布人:教务办 阅读次数:    

各位老师:

转学校通知如下: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第二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通识教育分会《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通识教育教材专项申报的通知》(附件2)要求,我校由教材建设分会分配的名额有4项,通识教育分会分配的名额有3项,此外数字教材推荐名额不超过3种,名师、大家领衔申报和省教指委推荐的项目具体要求请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条件和基本要求

本次省级项目的推荐条件、选题范围要求及教材编写的基本要求(含政治导向要求、价值导向要求、知识体系要求、编写人员要求、出版形式要求)详见《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第二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同时结合《浙江科技学院教材管理办法(修订)》(浙科院教〔20213号)(附件2)要求,学校拟立项15项左右的校级教材建设项目(其中包含中本一体化相关教材建设项目),校级教材相关编写要求等均参考附件1。省级和校级教材建设项目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并有机融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课程思政元素,优先推荐与行业企业合作编写的教材。

二、教材建设经费及建设期限

对于本次立项的省级和校级教材建设项目,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并要求在2025630日前出版。省级立项教材出版时须在教材封面上标注“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重点立项建设教材”字样和徽标。

分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配套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按整体申报,算一个品种。

三、教材建设的立项及材料提交

1.申报人填写《推荐申报表》(附件4)、《项目审查意见书》(附件5)和《申报汇总表》(附件67),并提供相应的教材佐证(新编教材须提供编写大纲及至少一个章节的样章;修订教材须提供已出版的样书、修订说明及大纲)等材料至所在二级学院(部)。

2.各二级学院(部)将申报材料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及党委审查后,分类排序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公示,按名额要求进行省级推荐和校级立项。

请申报老师于3月1日前将如下纸质稿:教材佐证材料(各1份)、推荐申报表(1份)、项目审查意见书(1份,如参编人员涉及到多个单位或部门,各上交1份)、申报汇总表(1份)交教务办公室,并将申报表、审查意见书和汇总表电子稿也一起报来。

 

 

附件:

1.《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第二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通识教育教材专项申报的通知

3.《浙江科技学院教材管理办法(修订)》(浙科院教〔20213号)

4.推荐申报表

5.项目审查意见书

6.申报汇总表

7.申报汇总表(通识教育教材专项)

 

 

教务处  

2024124

 

 

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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