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和财政厅的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科技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等收费文件的相关规定,学生重修学分需要额外收取,现2014-2015学年的重修学分已经统计完毕,请同学们仔细核对(查询路径:教务管理系统,
信息查询---》学生学期学分查询,并对照自己的选课记录,录完成绩的课程才会在成绩表中显示),如有问题请及时向二级学院反馈。
各二级学院在
2015年6月2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稿和电子稿统一上报教务处行政楼205,邮箱:
jia_jin_cool@126.com。
逾期不反馈将视为认同统计结果,计财处将根据统计结果进行统一扣款。
教务处 计财处
2015-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