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
2022年04月14日 13:52 发布人:李珊珊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

为做好2022年度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的办理工作,请各单位通知今年(时间计算至2022年9月10)任教满三十年的教师如期申报,填写《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并于2022年4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递交人事处。  

材料要求:

1.《浙江省任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双面打印1份);

2.《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教师名册》1份(电子稿发至hrszb@zust.edu.cn);

注: 高等学校任教年限按实际从事教学工作的时间计算(《关于做好<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浙教人〔1998〕146号)。

联系人:祝霞,电话:85070152

人事处  

2022年4月14日


                     

附件资料

 

打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