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报废固定资产实物回收的通知
2021年11月26日 08:50 发布人:李珊珊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部门、教辅及直属单位:

2021年由各二级学院、部门申报的报废资产,经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按报废流程与要求,经公示后目前进入实物回收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收时间:

11月29日— 12月31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回收地点:

A区资产处调剂仓库(A2西侧下台阶)。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根据公布的报废资产实物移交清单(见附件2),自行落实人员和车辆,将各类报废资产归总运至A区调剂仓库,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与资产处负责老师现场清点核对,办理移交手续后集中存放。

2.对体积过大、过重、人工搬运困难或者数量巨大,经资产处确认可自行集中堆放的资产,允许暂存原处并在资产报废清单备注栏中标明存放地点,到时候统一回收。

3.根据报废资产处置的有关规定,回收实物中若涉及到安全保密要求,有毒、有放射性等资产,军用、警用等专用装备,有特殊管理要求或不适宜统一处置的资产,请在实物移交工作开始前向资产处递交相关情况说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4.报废资产实物移交前其安全性和完整性由各单位自行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拆卸、处置零件。确有需要个别零件的单位,须经资产处同意后方可进行拆卸。

5.各单位报废资产实物移交前,若移交时间有变动或有其他相关事项咨询,可联系资产处张军老师,联系电话:85070188。

希望各单位能积极配合,按时完成移交工作,谢谢!

附件

1.报废资产实物移交时间安排表

2.报废资产实物移交清单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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