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任务书”及“实验周课表”请在开学后两周内提交!
2019年08月26日 00:00 发布人:王亦军 阅读次数:    
实验任务书”及“实验周课表”请在开学后两周内提交!
时间:9月9日12:00前
 具体:
1. 请各位任课老师进行实验任务书、周课表进行填写,随堂实验请按照教务系统中的时间进行,如果实验室无法按对应时间安排,请任课老师填写“调课表”并经学院教务办和主管院长批准。
2.  电子稿请发各实验室负责人,各实验室负责人汇总周课表,并将实验任务、周课表压缩打包,并在9月9日12:00前,发实验中心信箱zust2@ALIYUN.COM。
3. 此项工作为今后学校教学检查的依据,一旦安排好就不要随便改动,务必关注。
4. 要使用公共机房的老师提早提交实验任务书及周课表。教务系统直接安排的,也要提交并标明“系统已安排”。
5. 每项实验的性质(验证性、设计型、研究型、创新性等比例)参照《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实验教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院教[2012]16号)》标注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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