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校友,老师们: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举办首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暨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浙江省选拔赛,同时作为省赛选拔,首届浙江科技“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在8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 引导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 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六、推荐项目数
浙江科技学院(创意组2个,实践组4个)
七、赛程安排
1.报名阶段(2015年6月—7月)。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以通过大赛移动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共账号)。各高校请于2015年7月31日前完成参赛报名。
2.校赛阶段(2015年8月1日—8月15日)。由高校组织,校赛阶段的参赛材料、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各高校自行决定。请于2015年8月15日前完成对本校报名的项目评审遴选, 并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提交参加省赛的项目。
3.省赛阶段(2015年8月20日—8月31日)。省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8月20日—8月25日,初赛,网络评审形式,遴选前25%的团队参加省级复赛。
8月29日—8月30日,决赛,现场答辩形式,决出金、银、铜奖,遴选出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团队。
4.全国总决赛(10月)。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决赛项目进行第一轮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00个项目进行下一轮现场决赛。举行现场决赛开幕仪式,决出金、银奖。举办大赛颁奖典礼。
八、校赛参赛报名
1.下载并填写附件4 首届浙江科技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doc,发邮件给信息学院莫云峰老师邮箱: 18462546@qq.com (电话:13588108696, 短号:668666);
2.加竞赛官方交流QQ群( 群号:215647846)
3.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7月20日
4.校赛举办时间:2015年8月1日—8月15日
附件1 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doc
附件2 首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赛事手册.docx
附件3 首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rar
附件4 首届浙江科技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