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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租用小和山校区教师公寓的通知
2015年05月05日 00:00 发布人:信息学院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加强人才环境建设,缓解无房教职工住房困难,学校在小和山校区西和公寓15号楼和安吉校区安排了一批教师公寓,并努力向省教育发展中心争取到了36套祥符桥人才公共租赁房(重点保障人才引进工作)。现小和山校区西和公寓15号楼北楼教师公寓已先期改造完成,接受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申请租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且本人及家庭成员(已结婚的包括爱人、孩子;未结婚的包括父母)在杭州市(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没有住房。

二、申请办法

    由本人填写《浙江科技学院教师公寓租用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资产处,参照《浙江科技学院小和山高教园区“翰墨香林”专用房申购管理办法》的积分原则计分、排序、选房。房源确定后承租人和学校签订《浙江科技学院教师公寓租用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

三、租金等费用收取

    租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租用合同一年一签,租金每间每月300元,公寓租用保证金每间2000元,其他水电、有线电视、网络、空调、热水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其中房租、保证金、水电费由学校计财处直接从承租人工资中扣缴。

    享受引进人才过渡性租房补贴者租用教师公寓,免交房租,学校不再发放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期满,仍符合租用条件,继续租用的,按标准收取房屋租金。

四、现场看房安排

    学校将于5月4日和5月8日中午12:30至1:30集中组织现场看房,请有意向申请租用的教职工自行前往西和公寓15号楼教师公寓。其它时间需要看房的,请教职工自行前往。

五、交表时间及地点

    为便于提前了解掌握教职工申请情况,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希望有意向租用的教职工申请表的电子版于5月5日前发资产处邮箱zcc@zust.edu.cn。正式书面申请表、计分表请于5月10日下午4点前交行政楼109室,联系人:宋雯,85070875。

六、其它事项

    教师公寓租用管理的其它有关具体事项请见《浙江科技学院教师公寓租用管理办法》(附件2)

  

附件:

    1.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教师公寓租用申请表.doc

    2. 附件2:浙江科技学院教师公寓租用管理办法.docx

    3. 附件3:浙江科技学院翰墨香林专用房分房计分标准.doc

    4. 附件4:浙江科技学院翰墨香林苑专用房计分表.doc

 

 

 

资产与公共事务管理处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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