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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定资产清查自查阶段2015年1月- 3月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5年03月12日 00:00 发布人:信息学院 阅读次数:    

各位老师:

        现将固定资产清查自查阶段2015年1月- 3月工作安排的通知如下:

 

固定资产清查自查阶段2015年1月- 3月工作安排

学校要求

各二级单位(部门)按分工及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相关资料,填报各类表格,将自查报告和相关数据(表格)报校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要求帐、卡(标签)、物相符,明确放置位置,统一条码标签,没贴标签或仍为旧的非条码标签的要补贴或重贴到位,盘亏的在帐上标注清楚,盘盈的必须登记造册。

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清理。即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数、名称、人员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帐务清理。即对固定资产实物帐上的明细科目进行确认,对每件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责任人进行落实,对资产卡片(标签)上打印内容进行核实,确保帐、卡(标签)一致,管理责任人明确。

3.实物清查。即对各项资产实物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实物清查过程中要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帐务相结合,重点做好固定资产的帐、卡(标签)、物一致的清查以及实物现状、存放地点、发挥效益(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率、经营性非经营性房产使用状况等)等情况统计确认。

4.统计整理。建立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并提出处置意见。按照资产清查的要求,通过自查、核查,对有物无帐,有帐无物的资产进行汇总,建立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并根据相应资产情况提出处置意见。对资产的状况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汇总。

5.财务账核实。对学校财务固定资产账进行核实,确保财务固定资产账面准确、真实,与实物帐(实物)一致。避免因账外资产存在或账内资产损失,造成账帐不符。

6.完善制度。即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巩固资产清查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任务分工:(领用人为资产清查的具体负责人)

实验室清查

Ø  实验中心负责人根据【信息学院设备、家具、附件清单.xls】中的信息,将实验室的设备、家具按建制实验室分解,并对清查结果进行学院层面汇总

Ø  建制实验室负责人根据【信息学院设备、家具、附件清单.xls】中的信息,将归属所负责建制实验室的设备、家具按照领用人分解清查,并对清查结果进行建制实验室层面汇总后交实验中心负责人

Ø  领用人负责对领用的设备、家具进行清查,如实填报清查表格,交建制实验室负责人

Ø  相关实验室负责人全程协助领用人对本实验室管理的设备、家具。并对所负责管理的实验室有物无帐的设备、家具如实登记,交建制实验室负责人

办公室清查

Ø  学院办公室主任根据【信息学院设备、家具、附件清单.xls】中的信息,将归属各办公室/教研室的设备、家具按照领用人分解清查,并对清查结果进行学院层面汇总

Ø  各教研室资产领用人清查后,如实填报清查表格,交教研室负责人进行教研室层面汇总后交学院办公室主任

Ø  其他办公室老师清查后,如实填报清查表格,按条线汇总后交学院办公室主任

科研资产清查

Ø  由学院资产管理员根据【信息学院设备、家具、附件清单.xls】中的信息,将科研设备、家具按照领用人分解清查,并对清查结果进行学院层面汇总

Ø  各科研资产领用人清查后如实填报清查表格,交资产管理员进行审查汇总

学院资产清查汇总

Ø  由学院资产管理员对以上三部分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整体审查汇总,并完成资产自查工作报告的基础数据准备

时间要求:

    1、2015年1月25日之前:清查信息分解到人

    2、2015年3月16日之前:资产领用人及各实验室负责人按要求填好资产清查表格提交给建制实验室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各条线负责人

    3、2015年3月20日之前:建制实验室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各条线负责人审查汇总后交实验中心负责人、学院办公室主任

    4、2015年3月25日之前:实验中心负责人、学院办公室主任审查汇总后交学院资产管理员整理汇总公示。

    5、2015年3月30日之前:根据公示反馈调整完善后上报学校

附件:信息学院设备、家具、附件清单.xls

          浙江科技学院资产清查汇总表1-8.xls

信息学院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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