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教职工2014年度考核办法》(见附件)的要求,现将信息学院开展2014年度考核和业绩考核的通知如下:
1. 内容填报。登陆人事综合管理系统(http://hr.zust.edu.cn/epstar),进入“我的人事--年度考核”栏目,同步教学业绩和科研的汇总,并填写育人情况和总结后,保存提交。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2014年度考核系统填报说明(个人))。
1. 考核表递交。各位老师将本人签字的《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表(教师岗、部分其他专技岗)》(A4正反面打印)于1月12日前交所在专业、部、中心负责人,由各专业、部、中心统一汇总后于1月13日前交学院办公室。
2. 推荐优秀年度考核名单。各专业、部、中心(部门)按照优秀分配名额(见附件)于1月13日前将排序后的优秀名单报学院办公室。
附件:信息学院2014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
序号
|
专业、部、中心(部门)
|
参加考核人数
|
优秀名额
|
1
|
软件工程
|
6
|
1
|
2
|
计算机基础教学部
|
7
|
1
|
3
|
数字媒体技术
|
10
|
1+1
|
4
|
通信工程
|
11
|
1+1
|
5
|
实验中心、行政人员
|
18
|
3
|
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8
|
3
|
7
|
电子信息工程
|
20
|
3
|
办公室
2015年1月7日
附件1:
浙江科技学院教职工2014年度考核办法
各单位(部门):
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教职工个人实施2014年度工作考核,考核将依据《浙江科技学院2013年岗位聘任实施办法》(浙科院人〔2013〕8号)、《浙江科技学院岗位聘任基本条件与绩效考核基本要求实施细则》(浙科院人〔2013〕9号)和《浙江科技学院管理岗岗位考核办法(试行)》(浙科院人〔2010〕4号)文件进行,现将年度考核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一)高聘教师岗的“双肩挑”干部,按教师岗和管理岗要求进行双重考核,其年度业绩考核要求按所聘的教师岗位要求进行。聘管理岗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考核。
(二)在见习期内的教职工参加本部门考核,只写评语,不评定考核等级,不作正常考核年限计算。2014年新引进,且已转正定级的教职工,不评定业绩考核等级,评定年度考核等级。
(三)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教职工,不参加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着重考核教职工在师德师风、“三育人”,以及履行所聘岗位的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和目标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
(一)业绩考核
7-9级教师岗人员考核由各学院(部、中心)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配合,考核结果报校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他岗位人员的考核由各单位(部门)负责,考核结果报岗聘办备案。
1、分类考核
(1)专业技术岗考核
①教师岗人员业绩考核按学校或学院(部、中心)制定的相应岗级的考核要求执行。
②辅导员参照管理岗的考核办法执行,应有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等考核要求。
③二级学院(部、中心)、图书馆的其他专技岗人员按聘任时制定的考核要求执行;机关部门中的其他专技岗人员参照管理岗的要求执行。
④“双肩挑”干部的教学科研考核要求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岗位聘任基本条件与绩效考核基本要求实施细则》(浙科院人〔2013〕9号)第十条第八款执行。
(2)管理岗考核
管理岗人员考核按照《浙江科技学院管理岗岗位考核办法(试行)》(浙科院人〔2010〕4号)执行。
(3)工勤技能岗考核
工勤技能岗人员按聘任时制定的考核要求执行。
2、工作业绩核算
(1)个人教研科研业绩统计起止时间原则上为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分别以教学业绩管理系统和科研业绩管理系统为准,研究生工作量按研究生处相关规定计算纳入考核表,学科建设平台和教学建设平台工作量只计入二级学院(部、中心)总量,不计入教职工个人考核量。
(2)本人提交的业绩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教学科研工作量在聘期中不能重复计算使用。
(3)教研科研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按1分=1.7当量学时单向折算,教研科研工作量可折算教学工作量,其中基础工作量要求不得折算。
(二)年度考核
各学院(部、中心)成立考核评议小组,按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考核工作。
机关、安吉校区管委会、直属单位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或党工委为单位成立考核评议小组,按照若干职能部门合并成一个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的认定和应用
年度业绩考核等级分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三类;年度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四类,其中评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15%(优秀名额分配见附件1)。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等级结果也为不合格。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的,年度考核结果不能为优秀。业绩考核结果为完成且业绩突出的,应给予评定年度考核优秀。
(一)业绩考核
1、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年度教学科研工作量、最低理论教学工作量、最低教研科研工作量均完成且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合格(含)以上可认定为完成;年度教学科研工作量已完成且无教学事故,但最低理论教学工作量或最低教研科研工作量未完成的可认定为基本完成;年度教学科研工作量未完成的可认定为未完成。
科研为主型,年度教学科研工作量、最低理论教学工作量、最低教研科研工作量均完成且无教学事故可认定为完成;年度教学科研工作量已完成且无教学事故,但最低理论教学工作量或最低教研科研工作量未完成的可认定为基本完成;年度教学科研工作量未完成的可认定为未完成。
2、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岗位调整及续聘的依据。
机关、安吉校区管委会、直属单位各岗位人员,考核基本完成等级及以上者发放当年剩余部分的绩效工资,由所在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和岗位履职情况提出分配方案,报岗聘办审定后,由人事处统一结算发放;考核未完成者或无故不参加考核者不再发放当年剩余部分的绩效工资。
二级学院(部、中心)根据学校核拨的绩效工资、自主创收经费、个人考核结果等因素,根据经二级教代会通过后的有关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发放当年剩余部分的绩效工资,并报人事处备案。
二级学院(部、中心)对考核完成且业绩突出的人员应给予绩效工资奖励补贴;未按岗位履行职责的人员可调整其相关的绩效工资,对基础工作量未完成者,下一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打折发放,对考核未完成者,根据实际完成的业绩情况减扣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考核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级:
1.思想政治素质差,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2.因主观原因不完成本职位工作任务或与年度岗位目标任务要求相差甚远的;
3.有重大教学事故的;
4.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
5.无正当理由旷工连续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的;
6.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的;
7.其他应确定为不合格等级的。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1.次年不能参加薪级工资正常晋升;
2.取消三年内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
3.下一轮岗位聘任原则上降级聘用。
五、时间安排
(一)二级学院(部、中心)
1、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的教职工于1月8日-15日,将个人年度考核表从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年度考核模块导出,登录方式见附件2。
2、二级学院(部、中心)根据审核情况研究讨论考核结果。1月15日前交以下材料:
(1)7-9级教师岗、其他专技岗人员:在系统内自动生成《7-9级教师岗、其他专技岗人员考核情况汇总表》、《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表(教师岗、部分其他专技岗)》领导签字、盖章后交人事处,汇总表需交电子稿;
(2)1-6级教师岗、其他专技岗人员:《考核情况汇总表》、《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表(教师岗、部分其他专技岗)》领导签字、盖章交人事处,汇总表需交电子稿;
3、人事处汇总考核结果,报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校考核评优领导小组审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二)机关、安吉校区管委会、直属单位
1、机关、安吉校区管委会、直属单位人员(图书馆、后勤服务部除外)
(1)个人在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年度考核模块填写导出个人年度考核表,登录方式见附件2;
(2)请各单位(部门)自行下载《管理岗考核基本指标测评表》(附件3),按照《浙江科技学院管理岗岗位考核办法(试行)》(浙科院人〔2010〕4号)文件要求开展内部职员互评、领导测评、汇总统计测评数据等工作。各部门请于1月12日前将《机关及部分直属单位管理岗、其他专技岗人员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和《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表(管理岗及参照管理岗考核人员)》盖章后交人事处,汇总表需交电子稿。
2、图书馆、后勤服务部
图书馆、后勤服务部人员只需报考核结果。请各单位(部门)于1月12日前将《考核情况汇总表》和《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表(管理岗及参照管理岗考核人员)》盖章后交人事处,汇总表需交电子稿。
请各单位(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部署,切实做好2014年度考核各项工作。
联系方式:
人事处:胡骏、谢志忠,85070155;
教务处:俞农,85070116;
科技处:吴刚,85070131;
研究生处:陈璟,85070296。
附件:
1、
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各单位(部门)优秀名额表.doc
2、
2014年度考核系统填报说明(个人).doc
3、
管理岗考核基本指标测评表.doc
4、
2014年度考核系统填报说明(院系管理员).doc
5、
机关及部分直属单位管理岗、其他专技岗人员考核情况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