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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校“科大学者”、青年英才和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转发)
2018年09月26日 00:00 发布人:信息学院 阅读次数:    

各位老师:

       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校“科大学者”、青年英才和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工作已经开始,拟申报的老师请按通知要求,尽快把申报表及汇总表交到学院办公室龙建红老师处,截止时间9月28日,附学校相关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提升我校学术地位、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根据《中共浙江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浙科院党发〔2014〕3号)、《中共浙江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人才发展“三三”战略行动计划( 2018-2022)的通知》《浙江科技学院“科大学者”评聘实施办法(修订)》(浙科院人〔2017〕7号)、《浙江科技学院青年英才评选及培养办法(修订)》(浙科院人〔2014〕5号)、《浙江科技学院关于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的实施办法》(浙科院人〔2014〕4号)及学校有关文件,现就做好2018年校“科大学者”、青年英才和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大学者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全心全意服务学校发展,学风和师德师风优良,德、能、勤、绩表现突出;身心健康,能胜任日常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

2.严谨、创新、踏实,学术水平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潜心学校的教学和学术研究,注重学科团队建设,善于培养青年人才,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社会服务、国际合作和文化传承等方面对学校或本学院(学科)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3.学校在编在岗人员。

4.一般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

(二)业绩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认定为“科大学者”(A类)

(1)两院院士

(2)国家“*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及讲座教授、国家杰出科学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科学院“*人计划”入选者、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省特级专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中心或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主要负责人等。

(3)获国家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排名前2)、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主持)。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科大学者”(A类)

(1)主持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

(2)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的首席科学家,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包括原国家863计划、973计划、国家支撑计划项目),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及其他国家级重点项目累计2项。

(3)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序位通讯作者在《Nature》《Science》《Cell》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3.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三项,可申报“科大学者”(A/B类),但“条件1”和“条件2”不可同时选择。

(1)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国家“青年*人计划”入选者。(申报A类必备)

(2)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人计划”人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省高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重点或第一层次培养人员、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员、省级教学名师、学校“卓越教学奖”一等奖获得者。

(3)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奖(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主持),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主持)。

(4)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包括原国家863计划、973计划、国家支撑计划项目)课题1项(到校经费在150万元以上);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1项(到校经费在50万元以上);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其它国家级重点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级一般项目和省重大重点项目累计2项;或承担重大横向项目且单项到校经费理工类360万元、人文类120万元,并已经结题验收。

(5)作为合作者(排名前二)在《Nature》《Science》《Cell》上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期刊(正刊)或重要索引(SCI/SSCI/EI-J、CSSCI核心版)收录期刊论文合计5篇及以上,其中,SCI一、二区或人文社科权威期刊论文至少2篇。

(三)资助金额及聘期

聘期为3年,在聘期内,科大学者除学校正常的薪资收入以外享受特殊津贴,特殊津贴标准为“科大学者”(A)类每年20万元(含税),“科大学者”(B)类每年10万元(含税),学校按月平均发放。

二、青年英才

(一)选拔条件

1.申报人须为本校在编、在岗人员,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学术规范,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2)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以评选当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期。

(3)独立讲授过两门及以上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2.申报人近五年的教学、科研业绩条件:

(1)主持承担国家级项目1项及以上(人文社科类教师可适当放宽至主持承担省部级项目2项及以上)。

(2)另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第一作者发表SCI\SSCI\EI\A&HCI收录的期刊论文或一级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专业科研岗人员4篇及以上)。

②获厅局级及以上成果奖1项及以上(申报人排名第一,下同)。

③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申报人为第一发明人,下同),专职科研岗要求为2项及以上。

④指导大学生A类学科竞赛(参照教务处有关规定)获国家级奖项1项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2项。(申报人排名第一,若本学科无A类竞赛则报请教务处核准降至本学科最高类别,下同)

 

⑤教学业绩考核连续3年为“优秀”。

(二)资助金额及培养期限

学校提供特别津贴每人每年2—4万元,另提供自然科学类每人合计50万元、人文社科类每人合计30万元的专项经费,资助期限为5年。

三、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

(一)选拔条件

1.我校正式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艺术、外语可放宽到硕士学位,自然科学类年龄不超过35周岁,社会科学类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评选当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期。

3.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已形成一定的学术研究方向,能够独立地在本学科前沿开展工作,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4.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优良。

5.近三年,教学科研工作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

(2)以第一作者在一级期刊或SCI、EI、SSCI、A&HCI、CSSCI等收录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外语、艺术类可放宽到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或艺术作品入选省级及以上协会主办的展览。

(3)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厅局级奖励1项,或省部级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2);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可转让实施的授权发明专利1项。

(二)资助金额及培养期限

学校对入选人员给予自然科学类每人合计6万元、人文社科类每人合计3万元的科研资助经费,资助期限为3年。

四、业绩统计截止时间及材料要求

1.业绩统计截止2018年6月30日;

2.《申报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稿,附件证明材料1套;

3.《一览表》一份及电子稿。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9月30日前将材料报人事处,电子稿发25683532@qq.com,联系人:周骏,电话85070158。

 

人事处

2018年7月3日

 

附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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