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内网

内网通知
公示公告
文件纪要
资料下载
转发《关于填报2018年省财政预算申报材料的通知》
2017年06月06日 00:00 发布人:信息学院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接浙江省财政厅和教育厅通知,要求提前组织上报2018年度省级部门财政预算。6月15日前完成除财政项目拨款外全部收入支出预算的申报,6月30日前全省完成预算第一次上报。

 

财政预算将报经省人代会审议批准向全社会公开,也是我校编制2018年度校内收支预算的基础,上级要求财政预算与校内预算数据一致,与年度工作和实际支出相符。

 

为及时准确完成2018年省财政预算申报工作,保证2018年度财政拨款及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资金收支等正常进行。请参照以前年度预算报表和2018年预算编报要求,认真编制预算及时报送数据资料。

 

一、收入预测

 

各单位的全部收入都须纳入预算,并充分预测可能新增的创收点。

 

按要求填报2018年《收入预算表》。包括:

 

1.上级或地方的项目拨款、纵向科研拨款,横向科研收入。

 

2.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成教、留学生、合作办学等开具学费专用发票应缴财政专户的学生学费、住宿费。

 

3.成教、留学生、合作办学、自考生、短训班、辅修班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各类办班的学生培训费、住宿费等收入。

 

4.各学院、部门、食堂后勤等各类创收服务收入。

 

5.房屋和其他各类资产出租或处置收入、土地置换收入。

 

6.捐赠、利息等各项其他收入。

 

7.投资及校办企业的经营收入。

 

二、支出预测

 

1.各单位的全部支出都须纳入预算,参照经费支出标准体系,严格按财政经济科目归集支出,按一项一表填报2018年《经费支出预算表》,包括:

 

各类需预提或支付的公用经费、人员经费、资本性支出经费,如学生、教学、学科、科研、人才、外事、成教经费,实验、图书、信息网络经费,材料、设备购置安装、设计加工、修缮维修经费,税金、管理费、助学金等计提,食堂、后勤保障、校园管理、物业维护等公共性经费,及创收办班支出、经营支出等。

 

2.按分类和财政经济科目填报《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分类包括:校内办班创收支出、校内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配套及校内项目支出、申请财政专项支出、横纵向科研支出等。

 

3.合理充分测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填报会议培训类项目明细表、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明细表、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明细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明细表等,同时报对应分管业务部门汇总。出国费、招待费、交通费、会议费预算,在限额内全校统一调剂,无预算一律不予支付。

 

4.各校内外项目,特别是涉及财政专项、学科科研、车辆设备家具图书等购置、实验室、信息网络建设、修缮维修、物业管理、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租赁费、咨询费、会议培训类等支出,继续编制三年滚动规划,同步编制2018-2020年支出规划建议,同时要填报年度《预算项目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表》和项目可行性报告及《项目录入表》,细化项目分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及预算应用。

 

根据《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的不同分类,资产处、校建处等有关单位对应填报设备购置类项目预算明细表、房屋建筑物购建类项目预算明细表、大型修缮类项目预算明细表、信息网络构建类项目预算明细表、物业管理类项目预算明细表。

 

5.凡涉及政府采购目录上所有物品服务要按规定申报政府采购,2018年度政府采购分基本支出经费、项目经费,按不超过资产配置标准填报2018年《省级部门政府采购(资产配置)预算表》。用业务部门分管或转拨二级学院的各类经费进行采购,先报相关分管业务部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国际处、资产处、校建处等)汇总后报资产处。此外其他类采购均直接汇总报资产处。资产处对全校政府采购预算汇总筛选后,与计财处协同录入采购预算。请各部门提前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工作,适度充分申报政府采购。(资产处邮箱192007@zust.edu.cn 咨询电话85070875、85070189)

 

6.财政厅要求做好需评审项目的提前储备工作,需评审项目应提前报送省财政厅各归口业务处,强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2018年度部分财政拨款项目,如省提升或教育厅、科技厅等延续性或新增项目控制数,预计在财政厅8月14日一下同时下达,计财处会再次组织申报,请各相关的项目可能申报学院和项目分管业务部门的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并提前考虑大仪设备等采购清单、支付科目及明细、申报内容依据、绩效目标等,及相应资金的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及资产配置预算,避免突击布置时过于仓促。

 

7.请各项目责任人加快2017年度及以前财政项目的执行进度。按财政规定省级预算支出执行率(政府采购和基建项目的采购备案数据不再计入)低于91%的,次年预算控制数比上年压缩5%以上;同时省级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年末结转次年原则上不得超过9%,超过部分将收归财政统筹。要求省级各单位在年度结束后45日内完成对结余资金的清理,支付结余资金要缴入国库。

 

三、基本数据统计

 

1.基本数据包括教职工人数、学生人数、招生数,车辆、设备、房屋等。人事处、资产处、研究生处(学科办)、教务处、学生处、成教、国际教育等部门(单位)要对应填报预算单位基本情况表、办公设备情况表、交通设备情况表、院校生均定额测算表、省属高校学生人数表、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明细表、在校港澳台华侨学生人数情况表、在校研究生人数测算表、单位基本信息表、人员情况表、新参加职工住房补贴明细表等。

 

2.基础数据的统计,请先按截至2017年8月31日预测,年底前有调整的及时报备计财处。

 

四、报送要求

 

请于2017年6月10日前报送,可先交电子文档,联系财务人员数据初审后,再将审核通过的纸质稿盖章交至计财处121、117办公室。注意其中部分表格的纸质稿需同时报业务分管部门。

 

咨询电话: 85070861(程丽)、85070868(余晓娟)

 

邮箱地址:jccys@zust.edu.cn

 

如财政有新的调整要求,计财处会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1: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标准(试行)

 

参考资料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初稿)

 

参考资料3:省级商品和服务支出标准表

 

 

 

附件资料

 

附件1:2018财政预算报表(内附表格较多,请按职责或业务分管范围完整填列)

 

附件2:2018年预算项目申报书、项目绩效表

 

 

 

计财处

 

2017年6月4日

 

附件资料

打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