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2016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即将开始,为了确保学校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地归档,更好地为学校建设和发展提供服务,请各部门务必重视档案归档工作,全面收集、整理。现将归档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时间
自通知之日至5月20日前,各单位(部门)认真收集整理需要移交的文件材料,详细归档时间见附表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定时间归档的,请提前与档案馆联系;各挂靠部门的档案材料请移交至所属处室一起归档,如有特殊情况,也请提前与档案馆联系。
二、归档范围:
1.各部门(含安吉校区)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对今后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重要材料,能正确反映本部门的主要业务工作情况,可以是纸质、视频、照片、实物等不同载体。
2.各部门业务管理系统的备份数据(每个学期末备份一份,并刻录光盘)
详细归档范围及说明请见浙科院档案馆主页——业务指导栏 (http://dag.zust.edu.cn/newslist.asp?classid=31&fclassid=1)
三、归档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协调本部门兼职档案员全面收集,认真整理和移交本部门的材料。各兼职档案员在通知规定的时间里及时按要求整理归档材料,登录学校档案管理系统临时库做好条目。
2.初步完成整理和条目录入后,请与档案馆联系,待档案馆审核后正式递交目录和档案材料。并填写《综合档案移交清单》和《备考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移交档案馆。
3.根据档案管理“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的要求,无秘级(无保密要求)的文件请点击“全文”上传电子文件。
4.组织部、人事处形成的人事档案材料,请根据中组发〔2009〕1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文件改版及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工作 的通知》(组通字〔2012〕28号)文件精神,在人事材料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移交档案馆。
归档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电话(85070079,85070023)、QQ群(群号:132286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