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教育部联合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组织开展2015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现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的函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14 号)等文件要求,在我校开展2015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工作,请各单位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15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推荐人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各单位可推荐1名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不推荐。
三、报送材料相关要求
根据工作进度,请各单位务必于2015年4月24日中午下班前,将下列材料的电子及纸质档(一式一份)报送人事处,联系人及电话:周骏,85070157,邮箱: 114036@qq.com 。
1.《2015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见附件)
2.推荐人选彩色照片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d,文件名为“姓名—学院(部门)”。同时,请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并注明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
3.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求材料准确、内容详实、事迹生动、感染力强,要有具体工作事例,要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时代性,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浙江科技学院人事处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