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征求意见稿: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专项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一、建设意义
教风学风是学校治学精神、治学态度和治学原则的综合体现,是形成良好校风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教风学风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需要学校方方面面工作的配合与支持,需要学校全体师生的共同参与、不懈努力才能有所建树。为了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学校培养国际化、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和实干进位、追求卓越、实现大学梦的定位要求,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实施方案》精神,就进一步加强我校教风学风建设,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更快更好的成长成才。学校在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两年期间,决定实施教风学风建设的专项行动计划。
二、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教风学风建设行动计划,提高师生对教风学风建设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以师德师风建设为导向,以强化机制建设为抓手,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进一步强化教师教学规范和学生行为规范,形成为人师表、严谨治学、甘于奉献、关爱学生的良好教风和文明守纪、认真学习、勇于创新的良好学风,并逐步使教风学风由规范要求向习惯养成转变,实现以教风带学风,以学风促教风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使“国际化、应用型”的高素质人才培养特色更加凸显。
三、健全机制
建立教风学风建设党政“一把手”领导责任制。党政“一把手”是教风学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成立学校学院相应的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部署教风学风建设工作,切实把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培养计划的规划中,促进教风学风的根本好转。
(1)学校成立由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和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副组长的教风学风建设领导小组,校办、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国际处、学工部、研工部、资产处等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放在教务处、学工部。
(2)二级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是本教学单位教风学风建设的主要责任人,成立院长、总支书记为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和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副组长,学工线管理人员、专业学科负责人任组员,专门开展教风学风建设工作。教学单位要做到领导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监控到位。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形成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舆论氛围;认真制定本学院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制度和措施;充分发挥任课教师在加强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规范和教学纪律建设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主体作用;学院基层党组织开展“优良教学学风建设”专项活动,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教师党员、学生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将学生课堂表现作为学生入党考核的第一指标。
(3)学校成立教风学风专项督查组,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全校教风学风的检查、评估工作。全面落实相关管理规定,处理督查过程中出现的教风、学风问题;加强任课教师课堂教学督查,经督查组检查认定教风、学风存在明显问题(学生玩手机、睡觉、教室内进餐,大面积不听课、教师课堂教学明显不符要求等)的课堂,将问题及整改要求通知到学院以及任课教师;建立教风学风督查结果通报制度,根据教风学风督查结果,作为对各教学单位教风学风评价的重要依据。
(4)各二级学院成立教学学风督查组,加强对学院任课教师课堂教学督查,要及时了解本教学单位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情况,对违反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纪律的教师和学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对经过教育仍无改正并达到处分程度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学院和学校主管部门,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5)校院二级学生会确实发挥学研部、学习部的组织作用,培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精神,建立教学楼值班制度,教学线和学工线不定期抽查,学风自律组织成员轮值,每日上下午首节课前在主要教学楼门口值班,对将饮食带入教学楼、衣着不整等现象予以劝阻,提醒晚到学生尽快进入课堂上课。
四、具体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教风学风建设中各自职责
教风学风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动员全员共同力量,首先要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到教风学风是学校治学精神、治学态度和治学原则的综合体现,是人才培养质量保障的基础和前提,是促进全校全面、扎实发展的主要抓手;其次必须明确学校学院、职能部门和全体师生的各自职责:
1、明确教师职责。学校教师聘任时就明确教学、科研、育人是专任教师的三大基本职责,其他教职工也有育人的基本任务;明确专任教师是教风建设的责任者、实施者,是教风学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教师要有高尚的职业素养,更要有精湛的业务能力,敬业爱岗,教书育人。
2、明确学生责任。二级学院通过始业教育、主题班会等活动,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学业导师等思想教育与沟通,让大学生进一步提升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大学生热爱学校学院,热爱专业,刻苦钻研的精神;引导大学生正确、科学地认识自我、认识专业,做好职业发展的规划;引领大学生遵守校纪校规,遵循教学培养计划,扎实学习,努力成才,将自己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3、学校学院共同参与教风学风建设。学院召开全体教师参加的学风教风专题会议,营造浓厚的教风学风建设氛围;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教风学风建设纳入日常管理的重点工作中,统一、强化教师是教风学风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学校建立长期的励志系列报告活动,系统、全面、多元化地引领学生成长,通过专家学者、优秀企业家、优越的朋辈,激励学生成长成才;优化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的评价体系,学生综合测评体系,师生各类荣誉体系,引导优良教学学风的形成;学校后勤线要做好晚上用电与网络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正常的休息,做好教学场所的维护工作,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宣传部门力争系统全面地建立全校教学区、生活区的广播系统、图像显示系统等,通过各类宣传活动,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成才的热情。
(二)规范课堂和实践环节教学秩序,严肃教学纪律
1、任课教师在教学环节中要严格落实“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要求,不得散布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
2、树立“课堂神圣”的观念,未经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课,不得擅自停课、缺课或擅自更改课程表上的课程、时间、地点。提前10分钟进入上课教室或实践场所,做好上课准备,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上课时间,按时上下课。
3、严格执行《浙江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浙科院政[2005]159号)》的相关要求,任课教师应认真备课,严格按课程教学大纲执教,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课时、随意更改教学内容(讲授与课程无关的内容)或更改课程性质。应按教学计划规定以及教学要求安排课程作业或训练。对不按教学规范造成教学事故的,严格按照《浙江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暂行办法(修订)(浙科院教[2008]6号)》文件进行处理。
4、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秩序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应对学生出勤情况、学习情况、课堂纪律情况、完成作业情况及考试等学习全过程负责。大班上课抽查点名,每学期不少于6次。对迟到、早退、讲话、吃东西、睡觉、玩手机等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严格管理,教师放任课堂秩序混乱,视为失职。任课教师要定期与教学管理部门、班主任、辅导员沟通,反映学生的学习状况。
5、任课教师要积极更新课程内容,授课内容要紧跟学科发展,坚持科研成果进课堂、前沿知识进课堂、实践案例进课堂。要根据课程性质和类别的不同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多种教学方法;积极推进自主性学习、探究性学习以及合作性学习,重视教学互动,重视课堂气氛调节,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6、实验技术人员应按要求提前做好实验准备,保证实验正常进行。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期间,带队老师应认真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按《浙江科技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规定》有关规定要求,加强指导,严禁放羊。
7、改革课程考核评价方式,科学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积极推进形成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模式,将考勤、课堂提问、作业、网络测试、大型作业、课外项目及小组讨论等均纳入过程考核内容,将学生课内外的表现作为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合理设置形成性与终结性评价的计分比例。
8、任课教师应以学生为本,关心、关爱学生,开展师生“面对面”交流指导活动。任课教师每月应安排一个单位时间在固定的场所为学生答疑,充分利用网络教学平台、QQ、微信、邮件等各种媒介主动与学生沟通交流,积极帮助学生克服学习困难,完成学业。
9、教学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教学管理规定,并努力做好服务师生的工作。
(三)加强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形成良好考风考纪
1、严格考试过程管理,抓好命题、监考、阅卷、成绩统计等环节的管理。教务处进一步完善试卷抽查制度,实施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的二级检查和教学院长复查制度;每学期对各专业前一学期的试卷进行抽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查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理;对考试过程中查到的题量过轻、监考不严、随意更改学生成绩、漏题、透题等违纪现象,严格按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坚决杜绝随意给分等不负责任的现象,保证考试过程的严肃性。不得将以往的试卷以任何方式透露给学生,不得进行模拟考试。
2、进一步完善考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对学生考试资格的规定,对于未按规定参加教学活动的学生应取消其考试资格,其课程成绩按零分计,不能参加补考,必修课程与限选课程须重修,取消毕业前清理性考试。
3、每学期开展一次加强考风严肃考纪的专项教育,严肃监考纪律,及时处理教师监考违纪行为。对学生考试作弊、违反考场纪律等行为按《浙江科技学院学生考试违规的认定与处理细则》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诚信考场中作弊的学生将取消学位授予资格。实施考风一票否决制,对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个人取消所有评优评奖资格,对所在班级取消当年优良学风班评选资格。
4、加强实践环节的考核管理,突出过程考核。实验课程重点考核学生的实验技能、实验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课程设计重点考核学生的设计方案、设计能力和设计成果等;企业实习重点开展校企合作评价学生的实习表现、应用能力等,共同评定实习成绩。
5、实施毕业设计(论文)三级抽检制度,把好毕业环节关。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对查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努力杜绝学生毕业论文抄袭行为。
6、加强留学生的考试纪律教育,组织留学生认真学习《留学生手册》,使留学生充分了解学校关于考试违规的认定与处理等规定。
(四)建立教、考、评分离机制,进一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1、实行教、考、评分离的课程主要为涉及面较广的全校性公共基础课和部分专业核心课程,各学院根据自身条件逐步推行本学院专业课程教、考、评分离工作,并将实行教、考、评分离的课程报教务处备案。明确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工程制图、思政课、程序设计等面大量广的课程,实现考教分离或试题库形式。
2、全校校公共基础课要严格执行“四统一”考核要求。即根据教学大纲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时间。
3、专业核心课程逐步推行教、考、评分离,根据教学大纲分别制定考试大纲,由学院聘请校外同行按照考试大纲进行命题,或建立试题库,充分保证试卷质量,考试后统一组织评卷。
4、教、考、评分离工作由各开课学院负责实施。考试前由专人从试题库抽卷,经审核后统一印刷,统一封卷、统一保管。
5、考试结束后,由各学院组织相关课程组对各班级试卷进行分析,并以班级为单位按平均分进行排名统计,从而达到促进教与学、提高教学质量的效果。
(五)强化平行课程的开设,鼓励选择自主选课
针对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工程制图、思政课、程序设计等面大量广的课程和专业基础类课程,不仅仅实现考教分离或试题库形式,而且在课表安排时,实现平行班,即同一课有不同的老师在同一时间开设,统一要求、统一考试、统一评价。将选课的人数、学生的成绩纳入教师教学业绩评价体系中。
针对不同专业的培养体系,明确“慕课”的替代规则,积极鼓励学生通过其他学习方法获得学分。
(六)加强学生课堂学习行为管理,严格遵守《浙江科技学院学生课堂行为规范》
1、做好课前预习。根据教师要求,做好熟悉教学内容,查阅相关资料等课前预习准备。
2、做到文明守礼。着装整洁大方,交往得体,言行文明;遵守《文明教室》公约,不穿拖鞋、背心和携带食物进教室,不在课桌、墙壁涂抹刻画等,共同维护教学环境。
3、遵守课堂纪律。至少提前3分钟进入教室,不早退、不旷课;未经允许严禁佩戴耳机和使用手机、摄影摄像机等电子设备,不得喧哗、随意进出教室;严守实验室管理规定,规范实验操作;尊重教师,服从教师管理,不做与课堂教学和实验无关之事。禁止任何人扰乱教学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教室。
4、课堂做好学习笔记,并积极参与课堂讨论,课后及时复习,独立完成作业;倡导课外自主学习,倡导学生以学习小组或团队形式,开展课外学习交流,开展探究性学习,培养求真求实的学习态度和团队精神。
5、严格请假程序。学生有事、有病应办理请假手续;对旷课的学生,根据旷课时数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至纪律处分(学生迟到、早退3次按旷课1学时处理)。
6、留学生应严格遵守《浙江科技学院学生课堂行为规范》中的要求。
(七)加强学生学业指导和帮互工作,提高学生自我修习学业能力
1、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强化学生自我修习学业的责任和意识。通过入学教育和持续的专业教育,增强学生主动学习的责任和意识,培养、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自我管理能力。
2、健全学生学业指导服务体系。建立课程组关爱、联系、指导学生机制,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健全课程组和导师联系学生、指导学生、培养学生和关爱学生的长效机制,指导学生提升学业,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科技活动和学科竞赛,增强学生学习和活动的信心及能力,教育、激励学生热爱生活、热爱学习;关心学生的需求,努力解决学生的困难,让学生在学校能体会到尊重、信任、理解、关爱和友善。
3、进一步规范辅导员队伍建设,确实发挥辅导员队伍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的作用,引领大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各学院辅导员应加强营造良好学风的宣传工作,经常到学生课堂和寝室走访,切实了解所带班级学生上课情况,多与任课老师沟通,深入了解和掌控整体上课情况,及时对违规违纪情况予以处理,并采取针对性、建设性措施对相关问题予以整改。
4、建立寝室谈心制,进一步强化师生的沟通机制。利用文明寝室建设的心理工作室、就业指导室,建立师生寝室谈心室。通过台账制度的建设,鼓励督促各类教师到公寓走访学生,沟通学生,从思想上解决学生学习源动力问题。
5、建立学习困难学生评估制度。每学期补考结束后对学习困难学生进行评估,分析查找学习困难的原因。
6、建立帮扶学习困难学生学习制度。结合学业预警制度,任课老师、班主任、辅导员、指导老师、同学共同帮助学习有困难学生制订学习提升计划,并联系家长协助监督。各专业年级安排1名学业指导教师,负责帮助学生学习、了解培养标准、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学习要求和学习方法等内容。各专业应制订选课建议表,指导学生进行科学选课。各班级应建立同学间帮互机制,通过帮互学习困难学生,共同营造良好的学风和班风。
(八)优化学生管理工作,激励学生成长
1、优化学生综合测评系统。修订《浙江科技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加大学业成绩比重,促进学风好转;提升学生多样化成长的自主性、自信心和开放性,鼓励学生分类发展。
2、建立系统的奖学金评选体系,激励学生成长成才。修订和完善《浙江科技学院奖学金评选条例》等奖励文件,重点奖励“学业优良+特长”的优秀学生,突出学业成绩的重要性,促进学风好转。设定学业成绩“一票否决制”,学业成绩不及格不能评定当学年任何奖学金。
3、修改制定《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选办法》,进一步强化学生国际、省内外名校交流学习生活,重点鼓励、资助学生到名校学习。
4、完善《浙江科技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例》,强化过程管理,结果式评比改为过程式创建,以评促建。每学年以班级为单位事先申请、过程考核、目标核查的方式评选,挂牌参与课堂教学接受全程监督。
5、建立科学完整的学生荣誉体系。在新生奖学金、综合测评后的各类奖学金的基础上,完善《浙江科技学院特别荣誉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继续开展“大学生年度人物”的评奖活动,增设学校“十佳优秀毕业生奖(浙江科技学院学生最高荣誉奖)”,所有奖学金获奖学生候选人均全校公示,如有学风不正者(如考风不正、学术不诚信、电脑游戏成瘾、缺旷课严重等)一律取消获奖资格,评选品学兼优的中国学生8名,留学生2名,通过朋辈的榜样引领学生成长。
6、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建立科学、合理的诚信评价体系。入学初与学校签订书面荣誉规章:大学学习期间,保证所有的书面作业、考察报告、实验报告、毕业论文等既没有剽窃也没有违反其他道德规范;全部参加诚信考试,且无不诚信记录。毕业时浙江科技学院将颁发中、英二种文字的诚信学风“荣誉证书”。建立诚信考试“一票否决制”规则,只要出现诚信问题,取消该生当学年的任何奖学金、任何荣誉申请资格,并取消该“荣誉证书”。
7、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学生分类指导。建立“考研指导中心、考公指导中心、出国留学指导中心、入伍村官指导中心、创业指导中心”等5个指导中心,配置专职教师负责,引领学生个性化发展。
8、完善创新创业鼓励政策,鼓励学生走创业发展之路。进一步完善学校创业激励政策,制定信誉担保的创业小额贷款制度,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
9、全面推进导师制。每一位专业教师必须担任育人工作(如兼职辅导员和学业导师、指导学生竞赛等,育人工作成为教师培养评奖、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采用“一票否决制”。采用双向选择或者首先组织推荐建立导师关系,其后由学生选择决定等方式。每学年重新选择,没达到一定比例的学生选择则导师制工作没有完成。
10、建立科学合理合情的学籍淘汰制。经过多方教育和引导,仍然不能达到学业要求的学生,建立合理合情的学籍淘汰制。实施严格的学业预警制度:每学期对学分少于15分的学生将通知家长,两次预警后采取留级、劝转专业、劝退学等措施。对超过四年未完成学业的学生要增收资源占用费用,如学费加倍等。
11、全面实施“绿色校园行动计划”,提高学生文明修养。采用宣传教育、自我教育、价格杠杆、奖励惩罚等方式提倡节能共享、循环利用资源,大力培养学生健康生活,对未来、对社会、对人类负责的责任意识,提倡光盘行动、实现校园垃圾分类(如纸张、电池、废金属等)、抵制使用一次性物品(如一次性饭盒、茶杯等)、尽量不使用油墨喷绘、重复使用横幅标语。
12、加强文明寝室建设,引领学生健康成长。将文明寝室成绩有效地纳入学生综合评价体系中,通过以评促建,监督学生保持良好的寝室生活、学习习惯,促进学风建设。
13、积极探索书院制。在安吉校区实行书院制管理,明确各二级学院学生管理工作从教学区向生活区转移,建立新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与服务平台。创建新颖舒适的书院生活环境,强化第二第三课堂的建设,强化人文教育,明确书院的学风建设与学生管理工作相挂钩。
五、教风学风的评价与考核
学校制订教风学风的评估考核办法,每学期初由各教学单位自主申报,学校开展过程评估和考核,将教风学风的评估和考核结果纳入学校专业评估、班级评优、学院考核等各评价体系,与业绩考核挂钩。
优良的教风学风是确保教学工作规范的基础,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希望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作为日常工作大事,常抓不懈。希望广大教师、学生和教学管理人员从自我做起,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和教学管理纪律。
学校将建立和落实校院两级教风学风建设责任制,对在教风学风建设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受表彰的教师在业绩考核、职务评聘、晋升、出国进修和学术骨干队伍选拔等方面予以优先,受表彰的学生在评奖、评优等方面予以优先。
教务处、学生处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