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内网
当前位置: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共享共用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浙科院资[2014]1号)相关规定,对专业实验室的实验教学、开放实验的学生数、人时数进行统计(具体已发相关人员邮箱),在12月30日(本周二)电子稿报ZUST2@ALIYUN.COM,由教务处进行工作量核查与利用率统计。
相关文档:点击打开链接
上一篇:关于工程实习缓答辩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转发教务处关于加强学生课堂纪律的通知
打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