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5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教职工班车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 至3日按周日的班车时刻表运行,1月4日(星期日)按周一~周五的班车时刻表运行。
二、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按周日的班车时刻表运行。
三、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按周日的班车时刻表运行。
四、端午节:6月20日至22日按周日的班车时刻表运行。
五、中秋节:9月27日按周日的班车时刻表运行。
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按周日的班车时刻表运行。10月10日(星期六)按周一~周五的班车时刻表运行。
特此通知
资产与公共事务管理处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