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学校研究,现将《浙江科技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务接待管理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
浙江科技学院关于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务接待管理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学校改革与发展,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与《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遵循接待原则
学校公务接待工作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坚持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归口管理与各部门(单位)对口接待相结合,确保接待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明确接待分工
学校邀请和联系的上级机关、兄弟院校、协作单位的领导和来宾,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接待;各部门(单位)邀请和联系的领导和来宾,由部门(单位)负责接待,如需邀请校领导出席,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协调;经费支出根据公务活动性质由各接待单位承担。
外事活动由国际处牵头、院长办公室协助,参照外事接待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另行制定。
三、简化接待程序
公务接待一般包括客情报告、方案制定、会见交流、食宿和用车安排等环节。各部门(单位)在公务接待中,需邀请校领导出席的,应提前3天与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联系并填写公务活动申报单(见附件),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协调安排。校级重要接待任务召开协调会,一般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人主持召开,与任务有关的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程序安排遵循简化原则。
四、严格接待标准
1.接待用餐一般安排在校内用工作餐,校外用餐一般安排在定点餐馆;以土菜、农家菜为主,不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严格控制陪餐人员,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2.住宿原则上安排在有合作协议的宾馆;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房间内不摆放水果或花篮;住宿费原则上由客人结算。
3.接待出行活动一般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学校邀请和联系的上级单位、兄弟院校、协作单位的领导和来宾用车由学校统一安排,各部门(单位)邀请和联系的领导和来宾用车由各部门(单位)安排。
4.简化迎送环节,不得在机场、车站等组织迎送活动,不组织师生参与迎送,不悬挂欢迎标语,不铺设迎宾地毯,学校主要领导不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搞层层多人陪同。
五、严肃接待纪律
1.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校方邀请除外)一律不予接待。
2.不超标准接待,不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不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土特产品等,确因工作需要,一般只赠送宣传学校的纪念品,费用由接待部门(单位)承担。
3.严格经费使用管理,接待食宿等费用执行学校统一接待协议价格,一般应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部门(单位)要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本部门(单位)负责人审签;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和接待清单。
六、加强接待监管
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经费使用和标准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等工作。
七、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附件:各部门(单位)邀请校领导参加公务活动申报单 .doc
浙江科技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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